2010年四川省蓬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
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优化人员结构,根据《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蓬组发〔2006〕51号)的规定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蓬溪县中小学教师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;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单位及人数
此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蓬溪县中小学教师33人。(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《2010年蓬溪县公开招 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》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。
三、招聘范围、对象及资格条件
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。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2、年龄在 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75年7月13日至1992年7月12日期 间出生)。
3、具有招 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专业知识、工作能力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(详见《岗位表》)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
1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2、受过刑 事处罚、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;
3、涉嫌违 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4、有其他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考试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及地点
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1、报名时 间:2010年7月28日——2010年7月30日(上午8:30至下午6:30)。
2、报名地 点:蓬溪县考试中心(地址:蓬溪县行政中心大楼二楼县人事局内)。
3、报名手 续: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(或户口簿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(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),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,到报名地点填写《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》,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,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费用。
(二)报名要求